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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金會


基金會歷史沿革

民國83年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萃文書院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於民國83年5月30日由內門紫竹寺本著觀音佛祖「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與「積財不如積德」精神,捐助成立。

民國91年

本會於民國91年本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及「老有所終」之大同世界理想及響應政府社區照護,配合在地老化政策。在董事會策劃下,興建「萃文佛恩養護院」180床之老人養護,協助政府分擔社會責任,落實社會福利及老人照護服務等專業照顧,期許「鎮守旗山、深入山區」,協助鄰近鄉鎮各項社會福利服務工作,如喘息服務、機構短期安置、醫療保健、協助就醫等。

本會興建養護院之目的,協助政府社政及衛政體系,推動整合性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多元化照顧。對於照顧文化提升、服務模式創新及學術研究參與等,亦不遺餘力,歷年來提供國內各院校社工系、老服系,護理系,健康管理系,營養系學生實習,使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營造優質老人生活環境照顧,為老人長期照顧事業奉獻心力。

民國94年

附設萃文佛恩養護院開幕

民國97年

1.成立萃文居家服務中心,建立機構與社區完善的照顧體系。發展社區式居家照顧服務模式,期透過外展式服務,減少社區老人機構安置使用。
2.接受前高雄縣政府委辦負責旗山、美濃等九個行政區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訪視。

民國98年

接受前高雄縣政府委辦負責旗山、美濃等九個行政區單親個案管理工作。

民國100年

接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委辦,負責高雄市鳳山、仁武等二十七個行政區法院交查老人監護宣告案件訪視調查。

民國101年

接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經營管理老人公寓(崧鶴樓)

民國103年

接受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辦經營官田老人養護中心

民國104年

接受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辦官田日間照顧中心營運

民國105年

接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內門日間照顧中心營運

民國106年

成立官田居家服務中心
本會通過內門區長照2.0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模式A.B.C計畫案
高雄市內門區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級單位)
承接臺南市龍崎、南化日照中心開辦案

民國107年

臺南市官田區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級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級單位)
臺南市南化區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級單位)
附設臺南市龍崎區龍崎日間照顧中心營運
附設臺南市南化區南化日間照顧中心營運
高雄市鳳山分區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級單位)


經營理念


董事長

以興辦社會福利為宗旨,辦理老人、兒童、婦女、身心障礙福利、優良學生獎學金、志願服務之辦理及推廣、急難救助、低收入照顧、接受主管機關指導辦理事項、其他有關社會福利事項、辦理長照服務事項。


組織概況

名 稱: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萃文書院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地 址:
高雄市內門區觀亭里番子路16-10號

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負 責 人:

董 事 長:黃碧恭
常 務 董 事:黃宜雄、劉旺昌
董   事:黃志中、鍾森松、張益誌、郭榮立、練秀杏、游卓秋枝
執 行  長:机慈惠
萃文佛恩養護院主任:許素燕
高雄市老人公寓(崧鶴樓)主任:楊士明
臺南市官田老人養護中心主任:陳育娟

事業宗旨:

舉辦並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其內容有:
1.老人安養(老人住宅)、失能老人之養護
2.居家服務
3.兒少服務
4.老人日間照顧
5.其他有關社會福利

經費來源:
基金生息、政府補助、業務收入、捐款。

業務區域:
1.高雄市、2.臺南市

經辦業務:

1.附設高雄市私立萃文佛恩養護院-辦理老人養護業務。
2.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高雄市老人公寓(崧鶴樓)-辦理老人安養(老人住宅)業務。
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萃文居家服務中心-辦理居家照顧服務。
4.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法院交查高雄市兒童及少年監護權案件調查訪視服務。
5.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單親家庭個案管理。
6.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兒童及少年保護2級預防服務-6歲以下特殊族群兒童關懷訪視服務方案
7.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委辦法院交查老人監護宣告案件訪視調查服務。
8.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辦臺南市官田老人養護中心-辦理老人養護業務。
9.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辦臺南市官田日間照顧中心-辦理日間照顧業務。
10.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高雄市內門日間照顧中心-辦理日間照顧業務。
11.附設臺南市龍崎區龍崎日間照顧中心-辦理日間照顧業務。
12.附設臺南市南化區南化日間照顧中心-辦理日間照顧業務。
13.高雄市內門區、臺南市官田區、龍崎區、南化區、高雄市鳳山分區等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級單位)-配合政府推動長照2.0相關業務

組織圖


得獎紀錄


單位\項目

服務內容

服務範圍

評鑑單位

年度

成績

萃文書院基金會

老人、身心障礙、兒少、婦女福利等

各項社會福利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98年度

97

99年度 98
100年度 優等
101年度 優等
102年度 優等
103年度 優等

105年度

優等

高雄市私立萃文佛恩養護院

老人服務

身心障礙服務

需長期照顧者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96年度

優等

99年度 優等
102年度 優等

105年度

優等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96年度 甲等

99年度

甲等

102年度 甲等

105年度

甲等

萃文居家服務中心

老人服務

身心障礙服務

旗山區、美濃區、內門區、杉林區、鳳山區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98年度

甲等

99年度 甲等
101年度 甲等
102年度 合格

103年度

合格

104年度 優等
105年度 優等

高雄市老人公寓-崧鶴樓

老人住宅(老人安養)

1.年滿60歲以上。(同住之配偶不在此限)之本國國民。
2.未罹患傳染病、精神疾病,身心健康足以自理生活者。
3.未診斷為失智症者。
4.未曾犯下重大刑案,思想行為正常,不具危害公眾安全秩序。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101年度

優等

102年度 甲等

103年度

甲等

104年度 優等
105年度 甲等
106年度 優等
107年度 優等
臺南市官田老人養護中心

老人服務

身心障礙服務

需長期照顧者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03年度 甲等
104年度 甲等
105年度 甲等
106年度 甲等
107年度 甲等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5年度 甲等
未成年監護權訪視

兒少服務

婦女服務

旗美九區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97年度 93
99年度 83
100年度 甲等
101年度 甲等
102年度 甲等
103年度 甲等
104年度 合格
105年度 甲等
106年度 甲等

單親個案管理

婦女服務

兒少服務

旗美九區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103年度

合格